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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作者: 日期:2024年04月01日

 一、监视居住会不会随时收监

  监视居住期间如果逮捕,不会立即收监。应当经过审判以后,判实刑才能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必须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机关。


  这意味着,监视居住并不会直接导致犯罪嫌疑人立即收监;只有在审判结束并判处实刑后,才可能被正式收监执行刑罚。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1.《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是一种针对特定情况下的强制措施,适用于不能逮捕但需要限制自由的犯罪嫌疑人。


  2.适用条件包括患重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况。


  3.此外,案件特殊情况下或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时,也可适用监视居住。


  4.执行此措施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且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5.对于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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