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讯问时律师能在场吗
公安机关讯问时,律师不享有在场的权利。这意味着,在警察、检察官等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的过程中,律师无法直接在场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或监督讯问过程。
这一规定主要基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且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这一条款并未提及律师有权在讯问时在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还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以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但这一规定同样未涉及律师在场的权利。
在公安机关讯问嫌疑人时,律师无法直接在场。但嫌疑人仍享有其他法律权利,如申请法律援助、保持沉默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讯问与询问的区别是什么
讯问与询问在法律程序中具有显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含义、记录内容、问话对象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
1.从含义上看:
(1)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
(2)而询问笔录则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
2.在记录内容方面,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而询问笔录则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再者,问话对象也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而询问笔录则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3.在适用范围上,讯问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而询问笔录则可以适用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这一区别体现了讯问和询问在法律程序中的不同作用和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