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2.身份证,用于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3.起诉书,详细阐述离婚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4.一寸照片若干,用于办理相关手续。
在起诉书中,当事人需明确表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等,并详细陈述诉讼理由,包括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及证据。
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当事人还需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