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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决定

作者: 日期:2025年05月09日

     一、取保期间又被其他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怎么办

  取保期间又被其他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1.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与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一样,都是法定的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就此免除。


  2.在取保期间再次被刑事拘留,往往是因为发现了新的违法事实或者原有案情发生了变化。


  3.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陈述,不得隐瞒、伪造证据或干扰司法程序。司法机关将依据法定程序进行量刑处理。


  4.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决定机关有权撤销取保候审并变更强制措施。


  5.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仍需经过法院的审判才能确定是否有罪。


  因此,在取保期间再次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取保候审决定无效,而是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与决定

  取保候审的申请:


  1.通常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代为申请,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4.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5.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司法机关将不同意取保候审,并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此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以自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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