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这是可行的。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就共同房产的分割进行协商。若双方达成一致,将房产只给予女方,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可自由协商分割方式。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情况,那么这种分割协议就是有效的。
之后,需依据协议办理房产变更登记等手续。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凭借生效判决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完成房产的过户等手续,从而确保房产完全归女方所有。总之,只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离婚房产只给女方是可行的。
离婚时房产全归女方可能基于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书面约定:夫妻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男方自愿赠与:男方通过赠与合同等方式,将房产明确赠与女方,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后,房产即归女方。
3.房产为女方婚前财产:若房产是女方在结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归女方。
4.男方存在过错:比如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倾向于照顾女方,将房产全判给女方。
需注意,具体情况要依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