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品德等,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想法,并将其作为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此外,若父母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夫妻离婚分割孩子名下的拆迁房,需明确房屋归属。若拆迁房登记在孩子名下,从物权角度看,房屋属孩子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
若拆迁政策是按家庭人口数分配面积,孩子有相应份额,离婚时夫妻只能分割属于自己的份额,孩子的份额仍归孩子。可由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代为管理,但不能擅自处分,除非为孩子利益。若一方擅自处分孩子房产,损害孩子权益,另一方可通过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