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车,一般按以下原则分割: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所以,双方可自行协商车辆归属及补偿问题,比如一方得车,给予另一方相应折价款。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出资、使用等情况。如一方使用需求大且有经济补偿能力,可能判归其所有,给予另一方补偿;若车辆是婚后贷款购买,未还贷款为共同债务,获得车辆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对方。
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理财产品分割方式如下: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处理。 若理财产品购买时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收益,该收益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法院分割时会考虑理财产品的性质、购买时间、资金来源等。对于可变现的理财产品,可进行变现后分割资金;难以变现的,可由一方获得理财产品,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若能证明理财产品是一方个人财产购买,且收益与另一方贡献无关,则该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