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若想离婚,可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再次起诉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可包括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用以证明分居事实及时间。同时,要准备好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决。鉴于该情况符合法定准予离婚情形,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
若第一次判决不离,另一方转移财产,您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首先,注意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过户文件、出售贵重物品的合同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处理中至关重要。若发现对方正在转移财产,您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紧急时,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可向法院主张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