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此情形下,管理策略复杂。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履行则违法背德。法庭会考虑双方经济、生活环境及孩子意愿,综合判断抚养权归属。若双方均不适宜抚养,法庭将指定有能力亲属抚养或交由社会福利机构临时照料。
医学上通常将哺乳期定义为孩子不满一岁前的时期。
在此期间,并非处于哺乳期的孩子则应依据他们是否已年满两岁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可参考以下准则予以认定:
首先,若两个孩子均未满两岁,法院可能会做出裁定,将这两名儿童的抚养权授予母亲。
其次,倘若其中一名孩子尚未过两岁生日,而另一名已经超过了两岁,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定年幼的那个孩子的抚养权属于母亲,而年长的那一位则为父亲所拥有;
但若法院认为让年长的孩子与母亲待在一起对他身心更为有益时,同样可能会决定将两名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赋予母亲。
再者,如果两个孩子都已超过两岁的话,法院将需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审判,以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实践操作中,一般会采用父母每人各抚养一名孩子这样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