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案件情节较为复杂,且在期限届满时仍无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则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之内做出最终决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审查期限。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的审理期限;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量刑标准主要依据盗窃财物的数额及情节来确定。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