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交了罚金后不一定能免除刑罚。罚金是刑罚的一种附加刑,缴纳罚金是犯罪分子应尽的法律义务,但它并不能替代主刑的执行。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符合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如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酌情减轻或免除罚金。
然而,如果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仅缴纳罚金不能体现刑罚的惩罚性和教育性,那么即便交了罚金,也不能免除刑罚。
总之,交罚金与免除刑罚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缓刑保证金是为保证缓刑期间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而缴纳的。一般情况下,若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缓刑期满且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保证金会予以退还。
但如果缓刑期间被告人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如擅自离开居住地、不按规定报告行踪等,司法机关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撤销缓刑,将被告人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所以,交了缓刑保证金不一定不会被收监,关键在于缓刑期间被告人是否遵守规定。若有违反,就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及被收监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