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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作者: 日期:2025年05月15日

起诉离婚时,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依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存在上述情形,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具体情况审理判决。


法院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诉方要提供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有充分证据证明符合法定情形,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决离婚。


若第一次起诉,证据不足以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起诉方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量婚姻状况等因素,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在等待二次起诉期间,双方关系也可作为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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