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支付方式主要有以下规定:
支付方式上,一般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可按年、季或月支付,这适合有稳定收入的情况。若一方经济状况良好且能够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也可选择一次性给付。
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在支付时间和金额上,双方可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例如,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
若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经女方催告仍不支付,女方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判决男方继续支付。通常按月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支付。若男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若男方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男方财产,还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