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关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一般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比如孩子的年龄,两周岁以下通常随母方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形除外;八周岁以上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还会看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等。若女方能证明自己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条件且能给孩子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环境,对争取抚养权是有利的。同时,孩子长期的生活习惯、成长环境等也会被考虑。若女方能充分展现对孩子成长的积极影响,且男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如赌博、酗酒等恶习,女方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对于女方抚养两个孩子的情况,在财产分配时可能会予以适当倾斜。
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然后,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女方因抚养孩子付出较多精力,对家庭贡献较大,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酌情多分。若男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家暴等,女方也可要求损害赔偿并适当多分财产。同时,抚养孩子一方可能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这与财产分割并非直接关联,但可作为考量女方权益的因素。总之,财产分割需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具体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