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出现以下情况可办理释放证:一是经侦查发现不应当拘留,比如犯罪事实不存在或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嫌疑,这种情况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二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的法定期限届满,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不当,应当予以释放。三是发现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基于人道主义考虑,应当释放。四是对于被拘留的人,经过讯问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此时应释放被拘留人并发给释放证明。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相关机关会依法办理释放手续并出具释放证。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拘留后可申请司法赔偿的情况主要有:一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采取拘留措施,例如对不符合拘留条件的人进行拘留;二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如未按法定程序审批等;三是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被拘留人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可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要求有关机关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支付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