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仅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具体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旦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仅有人证没有物证,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定罪,但存在一定难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确实、充分是认定犯罪的标准。证据确实、充分要求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且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人证作为证据形式之一,如果多个证人证言相互印证、稳定且能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然而,物证往往更具客观性和稳定性。仅有证人证言,可能因证人记忆偏差、主观因素等影响证明力。所以司法实践中,通常需要更多证据相互佐证,仅靠人证而无物证时,要谨慎认定犯罪,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保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