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首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若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共同财产,可能会根据出资情况、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因素进行分配。车辆同理。
存款等资金也需进行清查与分割。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双方还可协商财产分割方式,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公平合理地分割共同财产,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离婚官司中,对方不来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轻易拘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但对于离婚案件,只有在法院认定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时才可能适用拘传。
通常认为,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需双方当事人到庭陈述意见、查明事实。不过司法实践中,法院适用拘传较为谨慎。若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如生病住院等,法院一般会延期审理。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第一次起诉离婚,若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