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多少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差额,虽非严格意义经济补偿金,但在这种未签合同情形下很关键。计算时,以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为基数,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最多支付11个月。
若因未签合同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符合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加班
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通常不包含加班工资。
双倍工资是基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惩罚性赔偿,其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不包括加班工资等额外收入。
加班工资有其单独的计算标准和支付规定。加班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加班的具体时长及相应的工资基数来计算支付的。
所以,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与加班工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计算依据和范围不同。但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如果加班工资已明确计入月工资且能区分开来,在计算双倍工资基数时,可将加班工资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