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男方拒付抚养费,女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若判决后男方仍不履行,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若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拒付抚养费,女方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女方可先与男方协商,要求其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若协商无果,女方需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待获得生效判决后,若男方仍不履行,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男方的财产,也可对男方进行罚款、拘留等。
若双方是诉讼离婚且判决书已明确抚养费支付问题,女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如提取、扣留男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查封、扣押、冻结、变卖男方的财产等,以保障女方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