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有时效限制,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实践中,仲裁时效起算点存在不同认定。若按每月工资对应时效起算,超过一年部分可能不被支持;若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时效在终止后一年内有效。
若在时效内发生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时效过了,理论上仍可主张,但会面临败诉风险。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时效已过,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仲裁委或法院将不再支持赔偿请求。不过,若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时效可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即便时效已过,若对方未提出时效抗辩,仍可能获得赔偿。所以,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即便时效过了也可尝试申请仲裁或起诉,看对方是否提出时效抗辩。